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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勉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接到一通揪心的电话:“检察官,你帮我起诉的讨薪案子,到现在杨老板都没有给我们付工资,我实在气不过,他们父子俩合起伙来欺负我们,我想了,钱我也不要了,我要找他讨回公道!”老张在电话中愤怒地宣泄自己的不满。办案检察官稳定好张某情绪,立即询问具体情况,耐心劝解,防止意外发生。
事情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说起,2020年5月,杨某雇佣老张等四人在勉县某工程中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杨某拖欠老张等人工资合计13180元。杨某向四人出具欠条后拒不支付工资,四人于同年8月向勉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在调查核实后,为减少诉累和信访隐患,遂通知杨某到场,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杨某于2020年11月25日前支付拖欠老张等人工资。但履行期限届满后杨某仍未向老张等人支付工资,办案检察官为提高诉讼效率立即向法院支持起诉,并协助老张等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办案检察官继续协助老张等人撰写执行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杨某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依旧消极对抗执行,称工程是自己儿子签订的合同,与他无关,他没有钱也没有能力支付工资,老张眼看着家里着急用钱却拿不到一分钱,气愤地向检察官投诉,才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执行法官了解执行进展,督促办案法官对该案被执行人杨某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履行兑付。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杨某最终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兑现。
据悉,该院与县法院、人社局共建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作机制,目前共办理五起协助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案件,优化了农民工讨薪的内外部环境,有效防止因欠薪引发的矛盾升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和情怀,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畅通了渠道,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