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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最新悬赏公告,发现这2人的线索快举报!

转载 0916u.com2021/09/01 19:44:34 发布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作者: 11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8月31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第九期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邓兴军与李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兴军向本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锐,男,汉族,生于1983年9月9日,身份号码:612321198309091431,住汉中市南郑区胡家营镇建丰三组160号。

微信图片_20210831211202.jpg

执行标的:51183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李锐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核查后,凡向本院举报李锐下落,在本院实际控制并有效执行后,给予2000元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36500

承办人电话:18329667005(冯法官)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204办公室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的郑云霞与陈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希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郑云霞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希,女,出生于1984年5月2日,身份号码:612301198405020021,汉族,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劳动西路20号1单元302室。

微信图片_20210831211210.jpg

执行标的:626909.22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陈希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后,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36503

承办人电话:18142355111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211办公室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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