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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9人被处分!

转载 0916u.com2022/01/06 20:43:42 发布 来源:汉台清风 作者: 107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区“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汉王镇繁荣村文书伍兆贤向低保贫困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9年6月,汉王镇繁荣村文书、出纳伍兆贤利用自身负责繁荣村低保工作的便利,以帮助办理低保复审为由,向该村2户低保贫困户讨要、收取好处费共计800元,2020年1月20日,汉王镇党委给予伍兆贤党内警告处分。

2.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北街口社区居委会主任黄静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审核发放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黄静在负责北街口社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审核发放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致使北街口社区一居民违规领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7632元。2020年5月,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黄静党内警告处分。

3.武乡镇毛堰村违规申报失独家庭扶助补助资金问题。2008年3月,毛堰村刘姓夫妇以独子刘某鹏死亡为由申请国家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保元、村委会主任毛万华、村妇女主任毛芝珍、村文书刘继明在明知刘姓夫妇不符合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及国家失独一次性补助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将其作为申报对象上报;时任武乡镇计生办主任白晓明、计生专干毛振西、苗丽未对刘姓夫妇上报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刘姓夫妇累计领取各项扶助补助资金16.07万元。2021年5月,武乡镇党委给予毛芝珍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2月,汉台区纪委分别给予王保元、刘继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毛万华、白晓明、毛振西党内警告处分,汉台区监委给予苗丽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过程中不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存在以权谋私、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下大气力整治“一卡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套取、非法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警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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