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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转载 0916u.com2024/03/22 17:02:32 发布 来源:汉中市民政局 作者: 16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我省关于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现就“跨省通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二、业务受理事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业务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两个事项,其他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受理。

三、实施方式

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调整后,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汉中市居住地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居住地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四、办理方式及材料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登录陕西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shaanxi.gov.cn/)-办事-婚姻登记预约或“陕西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上传资料,预审通过后双方携带所有证件共同在预约时间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具体预约婚姻登记处电话及预约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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