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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月内连续飞车抢夺作案十起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8000元,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9月30日晚,罪犯张某驾驶两轮踏板摩托车在城固县博望街道办饶家营段公路上尾随夜间独行女子陈某,趁其不备实施抢夺,将受害人肩上挎包抢走,在抢夺过程中致受害者倒地受伤,抢得现金500元、三星手机一部、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并将手机以150元的价格卖到县城手机店,所得现金均挥霍一空。
(网络配图)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0月,罪犯张某采用相同手段疯狂作案10次,专挑夜间独行女性下手,给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其涉案款物共价值人民币8040元。
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多次驾驶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其在两个月内抢夺作案十次,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夏季天时较长,夜间女性应尽量结伴而行,财不外露,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观察是否有人尾随,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