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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收好处费4.2万 南郑通报违规收送礼金案例

转载 0916u.com2019/02/01 23:37:40 发布 来源:华商报 作者:汉中生活网 110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持续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南郑区通报五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

1.牟家坝镇祖师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康世发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3月,康世发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群众建房、申请国家补助和集体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收受蒋某某等8人的好处费共计42000元。康世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2018年9月,康世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法镇黄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魏刚违规收取办事费问题。2012年,时任村主任魏刚在为该村1户村民子女落户过程中收取村民9000元办事费。2018年10月,魏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官镇五丰村党支部书记方艳琴违规收受感谢费和礼金问题。2011至2012年,方艳琴在村民申报移民安置补助工作中收受2户村民感谢费共900元;2017年2月,方艳琴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违规收受8名服务对象礼金2900元。2018年6月,方艳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湘水镇海棠村原村文书杨长发违规收取办事费问题。2017年,杨长发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村民补办建房手续过程中收取该村2户村民11000元办事费。审查期间,杨长发将11000元予以退还。2018年10月,杨长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碑坝镇大西坝村党支部书记刘江操办丧宴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8年2月9日、10日,刘江为其母亲操办丧宴41桌,其中,违规收取该村村民214人14615元礼金。2018年11月,刘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华商记者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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