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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办理车辆上户手续伪造租房合同骗领了居住证,并从中收取服务费。近日,汉中警方查处一起骗领居住证案件。
4月16日,汉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开展制贩假证违法案件线索摸排的过程中,发现代某、张某涛、王某端等6人登记申领居住证时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嫌造假,民警立即对6名流动人口房屋暂住信息进行了核查。
经过调查,代某等人的暂住地均在同一住所,房东均为鑫源办事处崔家沟社区居委会一组村民李某和,而李某和家并无流动人口暂住。
针对以上情况,民警依法传唤代某、李某和等7人到分局接受了调查,代某等人承认房屋租赁合同是临时伪造的,证实李某和为了方便代某等人办理车辆上户手续伪造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利用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开发区分局骗领了居住证,收取代某等人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服务费,李某和、代某构成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和使用骗领的居住证违法行为。
近日,警方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代某、王某端、张某涛、甘某青、王某超、庄某应等6名违法人分别处以300元至400元不等罚款处罚,并收缴居住证;依据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人李某和处以罚款200元,追缴违法所得1500元。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龚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