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南郑区红庙镇男子袁某因经济紧张,便伺机盗窃他人财物,2018年9月23日袁某经过同村村民张某家时发现张某家中无人,便破窗入户,将张某家中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盗走。
袁某离开张某家后,因形迹可疑被张某邻居发现,张某邻居即刻打电话报警。在袁某打算销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1140元,电动车价值720元,共计1860元。破案后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袁某涉嫌盗窃罪起诉至南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南郑区人民法院以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任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