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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乡镇街道公务员招248人公告

转载 0916u.com2020/11/18 23:06:41 发布 来源:华图教育 作者: 243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拓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考试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二、录用计划

  2020年全省共安排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计划248名。具体录用计划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或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1日。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因品行不端、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坚决不到位、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受到违纪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个人下载招考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1月27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的职位。已安排录用计划的西安市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职位,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区进行报考。

  县级组织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各县级组织部门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选。职位类型区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以及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拉通报考职位共三类,各县区职位的具体类别及各类职位的计划数,以本公告所附的职位计划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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