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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4个月!下月起,汉中很多人将有一笔新收入!

转载 0916u.com2021/05/10 22:23:14 发布 来源:汉中发布 作者: 139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眼看着温度越来越高,汉中人的这笔钱也马上要到账了!下个月起,大家可以领高温补贴

连发4个月那种!

目前,汉中高温津贴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发放?记者找到了我省去年的发放标准,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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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我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室内,但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话,也应该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饮料不可冲抵高温津贴

(1)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2)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3)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维权渠道

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职工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各级人社部门也会与相关部门一起,对涉及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和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国多地高温津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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