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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汉中一男子打赏主播4万余元,妻子起诉要求返还

    2024/06/07 12:14:38 发布2566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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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洋县人民法院谢村法庭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调解一起因丈夫给“第三者”异性转款打赏而引发的返还财物纠纷案,经调解最终“第三者”李某向原配妻子张某返还其丈夫打赏给“第三者”夫妻财产共计13000元。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第三人王某系夫妻关系,李某系抖音主播。2023年期间,第三人王某在抖音上与被告李某认识,并给李某多次打赏。之后双方关系进一步升温,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认识期间,第三人王某通过抖音、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多次向被告张某转账48042.8元。后王某与主播李某之事被其妻子张某发现。2024年4月,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其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于被告李某与第三人王某这种婚内不当行为进行了当庭批评。同时对于张某所起诉的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产的行为进行了法律释明。法官向双方释明到,第三人王某这种打赏行为,因双方均是成年人且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行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赠与行为,原则上不得撤销。但该赠与行为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序良俗原则。如在该赠与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则该赠与行为属于部分无权处分行为。合法夫妻另一方要求部分撤销该赠与,返还其共有财产部分,符合法律规定。上述法律规定释明后,双方均进行了退让。后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以被向原告退还13000元结案处理。

法官寄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经营的物质基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协商。已婚人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异性,既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又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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