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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九部门出台实施办法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转载 0916u.com2022/02/18 12:37:30 发布 来源:西部网 作者:况元媛 107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约配送员、驾驶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平台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近日,省人社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我省出台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从依法规范用工,夯实劳动者权益保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制度,兜牢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水等多个方面入手,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实施办法》中明确,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引导企业建立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要完善休息制度,推动行业通过协商明确本行业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足额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快递、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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