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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提高!每年103300元!

转载 0916u.com2022/04/12 22:08:21 发布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作者: 15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小编从省人社厅获悉

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

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已发出

统一对残疾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残疾一级抚恤金提高至每年103300元

通知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退役军人厅发﹝2021﹞23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

具体执行标准是

1 ►  残疾一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103300元(原93910元)。

2 ►  残疾二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91450元(原83140元)。

3 ►  残疾三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79600元(原72360元)。

4 ►  残疾四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62670元(原56970元)。

5 ►  残疾五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47410元(原43100元)。

6 ►  残疾六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40080元(原36440元)。

7 ►  残疾七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28820元(原26200元)。

8 ►  残疾八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18610元(原16920元)。

9 ►  残疾九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13560元(原12330元)。

10 ►  残疾十级抚恤金每年提高至10140元(原9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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