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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诉两儿三女赡养纠纷案,洋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洋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各政法单位和各镇办政法委员、信访干部参加了旁听。这是洋县检察院首例赡养纠纷支持起诉、首例派员出庭的支持起诉案。
一周前,洋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年近九旬的张某某求助申请称,其今年四月因摔伤导致无法行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她虽育有二子三女,却无一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只能将五子女起诉至法院;由于其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并且欠缺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特申请支持起诉,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提供帮助。
洋县检察院收到该线索后,立即联系老人娘室亲属了解情况,对老人目前生活状况及无人赡养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遂审查立案并向洋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考虑到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身体状况,同时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检两院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时值全县“乱点乱象”(忤逆不孝)整治专项活动的关键时期,该案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及法律治理意义,洋县检察院通过与县法院会商,决定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6月28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洋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并参与调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阐明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和子女对父母应负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场和主张。
庭审结束后,为化解矛盾,法院对该案将进一步做调解工作,洋县人民检察院也将对此案继续跟进支持、监督,确保老人赡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