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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7时许,联合执法整治组在兴隆街规整占道经营时,执法人员走到范某的“范勤干杂货店”门前时,发现其超黄线违规摆放两个水泥伞墩和一些蔬菜,在规整该杂货铺违规经营行为时,遭到店主和其父亲的辱骂与阻拦,执法人员反复告知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但父女两人不听劝阻,依然我行我素,肆意辱骂,并倒地抱着执法人员的腿,诬陷执法人员,叫嚣着“城管打人了”,阻碍正常执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镇巴县公安机关决定对涉事商户开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温馨提醒,占道经营挤占市民公共道路资源,严重破坏城市市容和经营秩序,经营者应该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为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尽一份力,让“小行业”“小细节”彰显“大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