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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组会商研判,决定从11月26日起,将宁强县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1.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玉兴路1号楼,永惠小区1号楼。
2.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万宇广场2号楼。
3.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建筑公司小区。
4.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寨子村2组(东至高速公路隔离网),西至玉带河堤,南至高铁桥墩,北至高寨子街道老街头合围区域)。
调整后,宁强县共有高风险区3个。宁强县除已划定的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特此通告。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