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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可能地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提升辖区道路安全系数,连日来,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破获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责任与担当。
第一起逃逸案
2023年2月5日晚,西乡县城金牛路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摩托车逃逸。
西乡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对现场痕迹及散落物分析,初步判断出肇事摩托车型号及颜色,通过调取周边区域大量监控比对后,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踏板摩托车。
经过进一步调查,该肇事摩托车为套牌车辆,无法确定驾驶人身份信息。办案民警本着时时、事事放心不下的工作责任心, 2月9日在下班途中发现了肇事逃逸的套牌摩托车,遂将该车驾驶员代某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肇事逃逸嫌疑人代某最终对自己的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伤者仍在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办案民警依法认定代某肇事逃逸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起逃逸案
2023年2月7日19时许,316国道沙河段一辆小型轿车和人力手推车发生擦挂,致人力手推车人员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明知“发生事故后不能驶离现场”的前提下,依然因为侥幸心理实施了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接到报警后,西乡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外围走访、提取物证等侦查措施,梳理排查机动车400余辆,最终锁定了一辆灰色小型洗车。于2月8日下午办案民警在沙河社区附近将该肇事逃逸驾驶员周某及肇事车辆查获,周某到案后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伤者仍在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办案民警依法认定周某肇事逃逸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月以来,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已先后破获8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撞了车或撞了人,还想逃逸?且不说交警部门的道路监控系统能做到“天网恢恢”,被找到后下面的代价也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春运期间,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通过强化路面管控、隐患排查、疏堵保畅、应急处突、安全宣传等多项举措,从严监管、严密防范,全力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第一时间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拨打报警电话。切勿抱侥幸心理选择逃逸,西乡交警将不遗余力地将肇事者追捕归案,还广大交通参与者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