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汉中参保职工,70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这些药可报销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中资讯网 / 汉中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汉中参保职工,70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这些药可报销

转载 0916u.com2023/03/05 15:10:29 发布 来源: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241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好消息!近日,汉中市参保职工在70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以报销了。

       按照汉中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合并计算每年200元的起付线和在职职工800元、退休职工1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参保职工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汉中市已经将70家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首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结算范围,逐步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纳入,为广大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提供更多选择、更多便利。

已有0人点赞

900x30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