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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镇巴县民政局、镇巴县红十字会发布镇巴县关于救灾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
7月1日至3日,镇巴县遭遇复杂性、极端性、突发性和致灾性特强的大暴雨和局地特大暴雨,全县3.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7.28亿元。在受灾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刻,社会各界及慈善机构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逆行而上、捐款捐物,生动阐释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方式
鉴于目前全县处于抢险救灾应急状态,道路随时有塌方、落石等风险,请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不要自行组织前往灾区开展捐赠活动。为保障救灾款物精准高效到达受灾群众,此次救灾工作所有捐赠资金、物资由镇巴县红十字会统一接收,各镇(街道)、各部门不再单独接受其他形式的捐赠。
二、捐赠使用
除定向捐赠外,其余捐款、捐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所有接受物资、款项来源及调配去向均通过镇巴县人民政府网、镇巴发布、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捐赠渠道
捐赠账户名称:镇巴县红十字会零余额账户捐赠资金专户
账 号: 806061701421001975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巴县支行
捐赠物资地点:镇巴县民政局(泾洋街道办新街260号)
捐赠咨询电话:0916-6715583
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有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全县人民一定能够在灾难中挺起脊梁,重建幸福美好家园!再次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镇巴灾情的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