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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汉中市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产品
1. 日用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名牌的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漱和清洁用品;无厂名厂址、质量不合格的塑料制品;未按规定标识能效、水效的家电产品等。
2. 农资类:主要包括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产品。如肥料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及重金属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复混肥、商品有机肥、硼肥、磷酸二氢钾、各种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行为;复混肥料、专用肥产品有效养分不足、以低充高、以劣充好以及掺杂使假等行为;农资产品虚假标识行为;无证生产、制假售假、侵权假冒、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建材类:农村建房常用的假冒伪劣钢材,如强度不达标、重量不足的钢筋;质量不合格的水泥,凝结时间、强度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劣质电线电缆,绝缘性能差、线芯规格不达标,易引发用电安全隐患;假冒品牌或质量不达标的防水涂料、保温材料等。
4. 其他类:学生用品如假冒名牌的文具,如书写不流畅、墨水易晕染的假冒品牌中性笔;以次充好的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性能不达标;虚假标注材质和含量的金银首饰;粗制滥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老年用品等。
(二)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上述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2. 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性能、安全性、耐用性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
3. 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产品来源渠道模糊,难以追溯。
4. 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误导消费者 。
5. 虚假宣传:对产品的性能、功效、质量、成分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夸大日用品的清洁效果、农资的增产效果、建材的耐用年限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网站(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农村消费品市场秩序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督,踊跃举报农村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农村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