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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焚烧秸秆 镇书记、镇长、副镇长各罚2000元

转载 0916u.com2017/05/30 10:37:12 发布 来源:华商报 作者:汉中生活网 986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汉中市环保局通报近期各秸秆禁烧工作,发现部分县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秸秆焚烧现象,并做出了处理。

5月26日,汉中市禁烧办巡查了汉台、南郑、城固、洋县、勉县、宁强等县区,发现焚烧火点,结合县区自身巡查情况,现将检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汉台:汉王镇光华、永久、汉明、牛尾村火点多处。

对焚烧农户罚款200-500元,村支书、主任及村委成员约谈、追责,对光华、永久、汉明村通报批评,综合目标考核扣1分,牛尾村调解主任立案调查,约谈镇党政主要及分管负责人。

南郑:协税镇王庄村火点1处。

对焚烧农户罚款500元,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镇长各处罚2000元,包抓干部处罚金1000元,镇政府罚款3000元,党委、政府和包联、包抓部门全县通报批评。

洋县:谢村镇范坝村火点1处、智果村火点2处。

对焚烧农户分别处100元、300元、500元罚款,两村支书、主任训诫并罚金500—1000元,包村干部作书面检查。

勉县:元墩、镇川、褒城、老道寺、定军山镇火点多处。

对17户农户各罚200元,村支书、主任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分管副镇长作书面检讨。温泉镇对焚烧无作为。

宁强:胡家坝镇老代坝、石板沟、汪家坝、许家坝村,铁锁关镇刘家坝、夏家河村火点多处。

县公安局对焚烧农户询问调查,批评教育,县纪委对村干部立案审查,对有关镇干部进行调查。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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