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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车不礼让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将被处罚

转载 0916u.com2017/07/01 13:31:10 发布 来源:华商网 作者:汉中生活网 91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

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工作,深入治理城市顽疾,拓宽城市公共空间,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按照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专项工作大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乱窜乱行违法行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横穿道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随意鸣笛违法行为;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游览车违规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随意鸣笛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以上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相应条款进行顶格处罚。

请已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市民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且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强制拆除没收,并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创良好的出行环境。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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