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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滴滴司机强奸案达11起:多数先聊天套信息再强奸

转载 0916u.com2018/05/12 08:11:25 发布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汉中生活网 953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昨日,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今天上午,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滴滴司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强奸案件11起,司机殴打乘客7起。

强奸类案件中,司机一般先通过聊天套取女乘客信息,再伺机作案。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起因多为行程问题发生争执。刑事案件中还有滴滴司机在载客过程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等案件。

滴滴司机先套话再伺机作案 多发夏季

今天上午,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滴滴司机犯罪的强奸案11起,殴打乘客7起,另有抢劫、故意杀人等多起案件。

2016年11月18日18时许,滴滴司机张某驾驶一辆大众POLO型轿车搭载柯某前往某饭店。20时30分许,张某在行车途中将车停至东城区东皇城根北街辅路路边,利用柯某不敢反抗的心理,在车内强行与柯某发生性关系。柯某返回饭店后报警。次日,张某被抓获。

2017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

记者对近年来发生的11起女性被滴滴司机强奸的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乘车过程中,多数实施强奸犯罪的司机都会先和女乘客闲聊天,了解其个人信息,判断“是否容易占便宜”,然后决定是否下手。11起案件中,这样的案件有7起。

此外,实施犯罪的地点也有不同。有的司机是直接将车开至偏僻处,实施犯罪。有的是套取女乘客独自一人在家等信息,追踪至其家里实施强奸。还有的则是先成为“朋友”再伺机实施犯罪。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滴滴司机孙某结识乘客尚某的第二天,将尚某骗到哈尔滨市一处“密室逃脱”工作间内,强行与尚某两次发生了性关系。

从时间上看,其中9起案件发生在气温相对较高、女性衣着较少的5月至9月,其中仅8月就发生3起。

发生争执的原因多为行程问题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一般都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进而发展到殴打行为。发生争执的原因多为行车线路、车费问题、打车退单、给差评等。

在此类案件中,还有7起案件是乘客被司机打伤。2017年8月15日22时许,孙某驾驶网约车经营时,与乘客曲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二人下车争执打斗,后孙某持折叠刀捅曲某数刀,致曲某左侧血气胸,左肺挫伤。经鉴定,曲某之损伤属轻伤二级。

此外,记者发现有滴滴司机利用开网约车的机会运送毒品。2017年4月14日23时许,曾某在做滴滴司机等客时,突然有便衣民警上前检查,在车内手刹位置搜出八包“K粉”。最终曾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据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不完全统计,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仅在2017年卷入的民事纠纷就有138起,其中合同纠纷55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2起,与乘客发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2起。

交通部批网约车企侵害乘客利益

今天上午,交通部在官网首页转载一篇文章称,交通运输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和发展新业态的初衷是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而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乘客和司机是网约车企业的“衣食父母”,是其走远做强的“资本”,正是他们的选择撑起了企业的“流量”“估值”和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轰然倒塌。

企业必须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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