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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是农民工讨薪事件多发的时段,对于每个外出务工者来说,能够拿着辛苦挣到的钱回家过年,是他们最朴实的愿望。镇巴县公安局在春节前夕连续协调处理七起此类案件。
1月28日晚7时许,杨家河镇辖区内某项目部工人周某某因其老板邱某未支付其所在工队工人工资欲跳楼寻短。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慰周某某及其工人的情绪,一边与项目部及邱某某取得联系,在派出所民警及项目部领导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邱某于29日下午5时许如数支付了周某某等二十余人的工资50万。
1月29日晚上9时许,杨家河镇敬老院对面的出租屋内,王某某(河南省洛阳市人)带领多名工友因工程机械租赁费用与刘某某(山东省济南市人)发生口角,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给双方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讲厉害关系,最终双方同意了派出所民警提出的协调方案,涉及30余万元的经济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1月30日晚21时,青水派出所积极联系工程承包方。帮助10多名洋县籍工人讨要近二十万的欠款,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1月31日,泾洋镇内某工地工人丁某因工资被拖欠寻求派出所帮助,了解情况后,民警及时联系组织项目部负责人、工队老板及工人代表进行了三方座谈,要回了被拖欠工资,使矛盾隐患得到了有效化解。
1月31日15时,某标段钢筋厂部,外省本县农民工达70余人讨薪哄闹,事态升级,民警火速前往同项目部领导控制场面,分批排队现场兑现100多万元工钱,均发放给农民工手中。
警方也提醒被欠薪者,如发生工程款或工资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恶意讨薪的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刘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