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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7人骗取、套提住房公积金110万元从中获利5万元被起诉

转载 0916u.com2019/06/09 19:40:33 发布 来源:华商报 作者: 935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年以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紧盯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系的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近期,该局一举破获了系列骗取、套提住房公积金犯罪案件8起。

       2018年底,汉台分局接到线索称:“有一犯罪团伙,长期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套提住房公积金。”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由分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9岁,城固人)、赵某某(女,41岁,汉台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自2015年6月至10月,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51岁,汉台区某电脑印务部经营者),以伪造的房产证、房屋装修合同等,为不符合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名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110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赵某某等以收取“手续费”等方式,从中获利5万余元。

       2019年 4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赵某某、张某某等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执行逮捕和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涉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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