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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洋县男子张某仁,在2015年12月被洋县某保险公司解聘后,冒充洋县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伪造公司票据承揽保险业务,先后诈骗本地村民3人,骗取保险金99万元用于炒股或个人挥霍,后潜逃至上海市徐汇区,2020年5月22日,被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刑警队民警抓获归案。
张某仁,陕西洋县人,2008年至2015年期间,在洋县某保险公司担任保险业务员。2015年12月,因该公司改制,张某仁被解聘。2016年初,张某发现自己还存有几张保险公司的空白票据(当时的票据上印制着公司专用印章),于是他便动起了歪脑筋,私自将那几张空白票据进行彩印,并继续以保险业务员的身份承揽各种保险业务,先后骗取库某某等3人购买保险,金额高达99万元,均用于炒股和个人挥霍。之后,3名受害人向张某仁询问保险金下落时,该张编造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受害人了解实情后,于2020年3月到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此时的张某仁早已听到风声,潜逃至上海市徐汇区龙山新村,在一个外卖工作站隐姓埋名起来。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警后,立即安排第三刑警队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张某仁藏身之所。第三刑警队民警申坤、胡飞奔赴上海,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张某仁抓获。在铁证面前,张某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仁因涉嫌诈骗罪,被洋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在购买保险时尽量使用银行转账付款到保险公司的特定账户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费,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或把保费汇款至某个人或非保险公司的账户。必要时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对保单真伪进行核实,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