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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公安快速反应,查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嫌疑人4名,假冒西凤酒113箱1358瓶,涉案金额22.8万余元。
2021年1月23日,汉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城固县博望镇交易大量假冒西凤酒,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警后,汉中公安迅速组织警力,立刻赶到城固县博望镇江湾村,在嫌疑人古某家中当场查获假冒西凤酒48箱576瓶,涉案金额9.6万余元。办案民警再接再厉,继续深挖研判,获取古某上线将有可能再次交易假冒白酒的线索,经细致摸排,拟定详细抓捕方案。1月25日上午10时,在城固县汉江大桥附近将出售假冒白酒的韩某及其同伙共3人现场抓获,当场查获假冒西凤酒65箱782瓶,运输假冒白酒车辆两台,涉案金额13万余元。
目前本案已移交城固县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深挖中。民警提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