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陕西5月1日起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中资讯网 / 热点新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陕西5月1日起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转载 0916u.com2021/05/01 23:08:36 发布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王涛 屈先奇 135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从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与其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同步调整。同时,调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是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广大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记者王涛 通讯员屈先奇)


已有0人点赞

900x30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