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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交安委决定在2022年为期7个月的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2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职能,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部署到位。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为专项整治阶段,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要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作战图,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
2024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机制体制,开展整治工作“回头望”,逐项推动落实。
三年行动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市道路交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核心,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目标引领、标本兼治,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持续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方位深化宣传警示教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决确保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零漏洞”、监管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