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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大抓发展、大抓服务、大抓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汉中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洋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李亚伟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2017年至2022年,李亚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下属企业的名义实际承揽工程项目,并从中获利24.3万元;通过直接安排和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的形式,帮助其弟承揽工程项目,涉及工程造价135.3万元。李亚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12月,李亚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乔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勤安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费用问题。
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杨勤安以该村环境整治、垃圾清运、维修道路为由,违规收取辖区内多家企业属地管理费、道路使用和维护费共计6.7万元。2021年2月,在未收到某企业道路维修费后,违规决策将该村五组通往该企业的道路封堵,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2023年3月,杨勤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汉中市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牢,破坏了汉中市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红线,时刻自警自省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