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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6月1日起执行

转载 0916u.com2023/05/25 15:08:09 发布 来源:华商报 作者:李婧 12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通知,6月1日起,陕西执行第三监管周期陕西电网输配电价。陕西电网输配电价分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单一制)和大工业用电(两部制),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选定后执行周期不少于12个月;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本通知核定标准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4.24%计算,线损电量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代理采购损益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按照《财政部关于陕西省农网还贷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22〕2号),原在价外征收的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并入电价,不再单独收取。第三监管周期陕西电网输配电价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01分。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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