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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城乡居民医保补缴通道开启

转载 0916u.com2024/01/23 23:17:54 发布 来源:洋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44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问:近日,有群众咨询,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过,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吗?

答: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分为两个阶段:集中缴费2024年度设置了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其中,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2月2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集中缴费期还是补缴期参保,参保金额相同,但待遇享受时间不相同。对于一般参保人员来说,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无法享受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如果您还未缴费,请及时缴纳哦!

居民参保后可使用职工医保

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2023年医保有了一个新变化,就是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的居民医保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王先生一直参加的是洋县职工医保,2023年10月,王先生为他的两个孩子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王先生通过陕西医保APP,将孩子的信息绑定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此后,孩子门诊就医购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王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不需要自己花钱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进行共济授权操作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有关政策,2023年12月8日,陕西省还上线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功能。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本人拓展到其配偶、父母、子女,适当拓宽保障范围,使用效率更高,保障范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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