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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汉中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转载 0916u.com2024/05/16 14:22:25 发布 来源:汉中市教育局 作者: 108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印发《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新区教育管理服务机构党组织,各局属学校党组织:

现将《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汉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5月11日

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陕办字〔2024〕37号)精神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教组秘〔2024〕4号)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实不力、督查考察考核统筹不够、中小学工作资料过度留痕、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过多、摊派下载与教育教学无关各项APP、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强化靶向施治、集中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专班组长:徒  勇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专班副组长:杨柱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刘  键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永成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各县区教体局党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负责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我市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自查自纠。各县(区)要对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5月31日前完成方案制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要采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明察暗访、调研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台账,凡属于县区能够清理整治的项目要及时核查处理,属于市级行业部门的清理整治项目及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1.排查整治执行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不力。各行业部门各类工作群滥发通知,面向学校会议多、文件多,非学校教育类事务摊派多;对事关学校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解决少、解决慢。

2.排查整治面向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力。行业部门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3.排查整治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创建、评比、考核等工作过度留痕,工作台账多、材料重复报送。

4.排查整治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制度空泛化,或不执行不落实,不审核或审核不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杂”、数量多,质量低的问题。

5.排查整治要求学校师生参加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会议、庆典等活动,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征订”“涨粉”“评比”“推销”“投票”等指令性任务问题,随意占用学校人力物力精力等资源的问题。

6.排查整治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完成属地党委、政府非教育工作任务等问题。

(二)全面整改落实。6月1日-7月30日前,各市级行业部门、各县(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减负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问题研判、整改督办和整章建制,实行月报告和销号管理,坚决做到问题真整改、真到位、真销号。要实行涉校项目清单管理,凡涉及学校(幼儿园)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竞赛达标、专题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均由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统筹归口、清单管理,7月30日前由市、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发布市、县(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加强涉校项目源头管控,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或教育部门统筹,不得组织全域性进校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不得随意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精减涉校项目实施频次,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减少交叉重复的涉校项目;改进督检考评方式方法,督查检查考核评比项目原则上以看现场、察实效、访师生为主,不得简单将开会发文、填表报数、成立专班、台账记录、制度上墙、工作笔记、工作留痕等作为评价标准;规范各类常规教育活动,不得随意组织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不得要求教师提供资料、统计汇总情况,不得随意设置与考核挂钩的奖项、发布通报排名等。不得将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三)随机督导检查。8月1日-9月30日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市教育局党组将设立中小学教师减负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查办督办,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对自查自纠不细致、问题瞒报漏报、整改整治不彻底的县区和单位,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市通报;同时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将中小学教师减负成效纳入对县(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巩固整治成果。10月-12月30日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回头看”通报处置和中小学教师负担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2024年全年涉校项目进行梳理汇总、清理规范,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发布2025年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合理安排寒暑假期间的集中学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一般不得组织市级规模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着力为教师身心减负;要结合双家访活动安排,持续加强对特殊群体教师的关心关爱,要高度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持续优化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党中央连续6年专门部署推动的重要工作。各县(区)、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要求落实见效。

二要建立清单狠抓落实。各县(区)、新区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高效开展整改,规范建立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一律清理。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报备程序,向市、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获批后方可开展。

三要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各县(区)、新区于5月13日前将工作负责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等信息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和附件1加盖公章后同时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7月30日前将2024年下半年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附件2、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备案;11月30日前将2025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附件2、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备案,今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清单。



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

0916-2626674  0916-2628832

举报投诉邮箱

hzsjsg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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