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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 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转载 0916u.com2017/10/24 14:31:12 发布 来源:西安新闻网 作者:汉中生活网 92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 关颖)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扎实开展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强调,社会团体应严格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发展会员,不得强制入会和阻碍退会。社会团体应依法依规收取会费,为会员提供相应的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支持社会团体对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透明度,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鼓励社会团体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引导社会团体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社会团体,鼓励其主动减免企业会员会费。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检、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强化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的监管,重点了解社团会费、服务性收费、捐赠等涉企收费的合法性,要掌握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的情况,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并收取费用的评比、达标、表彰、论坛等活动。要公开受理举报的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团体以行政审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职能、评比达标表彰等为理由实施的违法收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通知》明确,各地市就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民政厅报告。省民政厅将对各地市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抽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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