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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70周岁及以上低保家庭老人将增发保障金

转载 0916u.com2018/02/24 23:26:02 发布 来源:西部网 作者:汉中生活网 96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王玥瑶)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提出不断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包括: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或3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

《实施意见》还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未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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