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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和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地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17年12月底,城乡居保参保人数5125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5598万人,月人均待遇125元。城乡居保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件中明确,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2018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继续增加支出,提高城乡老年居民待遇水平。
养老钱放哪儿? 税延养老险了解一下
财政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或养老基金。居民投保该险种时,所缴纳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
根据试点通知,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就是指个人用来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钱,上限按月收入的6%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于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税前可扣除部分也是按当年应税收入的6%计算,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业内人士测算,当月收入超过16666.67元这个临界值时,税前扣除限额将是不变的;换句话说,1000元就是我们可享受税延优惠的最高缴费水平。
据上海市人社局数据推算,以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7132元计算,扣除五险一金1248.1元后,应税工资5883.9元,个人所得税为133.39元。实行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后,如果个人购买了该保险,应税工资可再扣除427.92元,即5455.98元,按此计算的个税为98.09元。与此前相比,减少35.3元,降幅26.43%。
曾担任泰康养老和生命人寿总精算师的娄道永算了一笔账:在缴费阶段,不同收入人群年度“延税”额度为0元至5400元之间。
看账户积累,按30周岁起缴纳、60周岁一次性领取养老金计算,并采用4.5%作为账户累积利率,对养老金收入按照7.5%一次性缴税。可以算出,职工月收入为7132元,30年共可少缴税1.54万元。若职工月收入为16666.67元及以上,30年共可少缴税9万元。
“上述数据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毕竟现在的1万元和30年后的1万元购买力是不一样的。”娄道永说,如果投保者在60岁时不一次取走养老金,而是用账户资金再次购买趸交即领的转换年金,那么如今月收入7132元的职工,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627元;月收入16666.67元及以上的职工,每月可领养老金3803元。
可见,税延限额内投保,收入越高实惠越多。
养老金调整落地 哪些人养老金涨得多?
人社部、财政部3月下发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左右,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近日,上海率先公布了养老金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将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按照上海公布的调整具体办法,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同时,上海还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上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
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也就是说,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可以多涨一些,而这一点在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也有体现。
关于养老金 这些问题的权威答案都有了
1、养老保险缴满15年不用再缴?
权威说法:养老保险是五险的一种,是国家规定企业和职工按照不同的比例共同缴纳的。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2、职工养老金计算有档次之分?
权威说法: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时间、历年缴费基数高低、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直接挂钩。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是综合每个职工本人历年实际缴费情况,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具体计算得出。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职工养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计算
3、失业了可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权威说法: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就能领取。
先来看看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自愿离职的人,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项。
(北京时间综合中国网、中新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