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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2干部长期与涉黑犯罪头目不正当往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处分!

转载 0916u.com2019/06/15 23:20:21 发布 来源:华商报 作者: 98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

       汉中市洋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副站长邓存盛、工作人员王宏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7年以来,邓存盛、王宏斌长期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头目王某保持不正当往来,为王某等人在汉江河道范围内偷采砂石提供便利,通风报信,并收受王某所送钱物,充当其“保护伞”。

       2019年5月,邓存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宏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来源:陕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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