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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部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城乡社区群防群控工作指南

转载 0916u.com2020/02/18 23:33:48 发布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喜顺 989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 按照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划分村居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 成立以村居党组织统一领导的联防联控组织机构。对人手不足的村居,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帮助工作。

    ■ 各地要保证检查点有测温枪和消毒设施,保证工作人员有个人防护物品。

    ■ 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对表现优秀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表彰。按照村居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防控不力、消极懈怠的人员立即暂停履职或立即辞退。

    本报讯 (记者 喜顺)2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落实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关注基层、农村防控工作,避免基层、农村出现病例大幅增加,纠正个别村居防控措施过度的问题,推进城乡社区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城乡社区群防群控工作指南。

    夯实防控工作责任。按照属地防控的原则,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社区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落细落实防控方案,对辖区实行网格化、封闭式管理。按照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划分村居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优化防控工作力量。按照入户排查、检测监控、防疫服务、卫生整治和舆论宣传五个“全覆盖”的防控要求,成立以村居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居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服务站、辖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共同组成联防联控组织机构,动员以村居两委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网格员、医务人员、物业人员、“三官一律”人员、党员、志愿者和驻区单位代表等为骨干的联防联控队伍,对人手不足的村居,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帮助工作。

    强化防控保障措施。各地要为社区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保证检查点有测温枪和消毒设施,保证工作人员有个人防护物品。民政部门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下拨村居办公经费和城镇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乡镇(街道)负责资金监管,确保支出合理、合规。加大工作人员防控防护知识培训,提高村居人员防控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注重发现典型经验。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倡导一村居一策略,及时总结、推广疫情排查、监测、预防等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基层的治理能力和应急能力。对表现优秀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表彰。

    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村居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防控不力、消极懈怠的人员,是村居两委成员的立即暂停履职,并指派镇办干部临时负责,是其他工作人员的立即辞退。对不作为、不支持的物业公司、驻区单位要及时通告主管部门进行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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