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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通知:各高校即将错峰开学,复学后应补足补齐相关课程

转载 0916u.com2020/04/11 22:11:18 发布 来源:西部网 作者: 848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就做好普通高等教育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高校要按照错峰返校安排,统筹好各年级、各专业、各批次返校学生教学安排,适当调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要优先考虑毕业年级,有针对性地做好其学业指导和毕业审核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各普通本科高校:

应对疫情,全省高校认真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全面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各高校即将错峰开学,逐步恢复线下教学工作。为保障我省高校开学前后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现就做好普通高等教育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按照错峰返校安排,各高校要统筹好各年级、各专业、各批次返校学生教学安排,聚焦开学前后教学工作衔接,制定完善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可适当调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在延期开学期间,要持续抓好线上教学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证线上教学质量。

二、做好学生返校前后的教学有效衔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正常返校学生要精准分析学情,合理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做好线上教学向线下教学的平稳过渡和有序恢复。对疫情期间未开展的课程,特别是艺术类、实践类课程,要在复学后补足补齐。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要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做好学业辅导和心理帮扶,确保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三、持续推进线上教学改革创新。各高校要以本次大规模、成建制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教学物态形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线上教学改革。要深度分析和评估线上教学质量和举措,将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方法、典型案例融入到教学名师评选、一流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引导教师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不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

四、注重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指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疫情对毕业年级的影响,制定毕业年级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在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保障中要优先考虑毕业年级,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业指导和毕业审核工作。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对确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要创造条件使其利用网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论文后期撰写、远程答辩等工作,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此外,教育部昨日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

原文如下: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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