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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健委: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转载 0916u.com2020/05/13 12:28:51 发布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张黎娜 81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冬病夏治的“三伏贴”每到夏季就备受市民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三伏贴”技术应用管理,提高临床疗效,保障医疗安全,近日陕西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

  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明确,“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也可用于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的其他疾病。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

  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并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后向核准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三伏贴”管理制度,规范“三伏贴”技术应用,操作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要加强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制定不良反应处理措施,确保“三伏贴”技术应用安全。

  严格备案管理,备案范围为具备开展“三伏贴”服务资质并提供“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备案内容包括“三伏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拟定处方的医师资质等内容。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在每年入伏前一周上报备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未按要求备案、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等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改正,整改不到位的,禁止其开展“三伏贴”服务。非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涉嫌违法虚假宣传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记者 张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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