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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的银行卡流水达200多万元!汉中公安破获一起帮信案

转载 0916u.com2022/07/28 10:35:53 发布 来源:汉中公安 作者: 977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城固县公安局全警动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7月21日,城固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破获一起帮信案,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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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城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被对方冒充平台客服以“快递被疫情感染”为由诈骗30余万元。经查,报警人钱款分多笔转入他人银行卡账户内。办案民警经过细致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7月21日,城北派出所立即以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在获取王某轨迹信息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远赴河北石家庄,在河北警方的协同配合下将其抓获归案。经查,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收购的银行卡可能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银行卡非法出租,其出租的银行卡资金流水高达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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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看到这里各位可能要问了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民警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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