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收受贿赂、财务管理混乱……汉中这3人受处分被通报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中资讯网 / 汉中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收受贿赂、财务管理混乱……汉中这3人受处分被通报

转载 0916u.com2022/09/29 22:46:33 发布 来源:汉台区纪委监委 作者: 1473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近日,汉台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区招生办中考科原科长毛利明收受礼金、贿赂问题。

2018年至2020年,毛利明在担任区招生办中考科科长期间,违规安排学生入学并多次收受礼金共计1.9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学籍取得考试资格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共计32万元。2021年12月,毛利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龙江街道办事处原谭堰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2015年8月,原谭堰村挪用本村四、五组村民征地补偿款,用于通村道路项目;在村级财务管理上存在审批不全、白条入账、违规核销等问题;同时该村在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村级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盲目实施道路硬化项目,造成沉重债务负担。2022年3月,原谭堰村党支部书记苏小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党支部委员、出纳张建林、原村监委会主任胡国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铺镇关爷庙村两委委员张建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9月,时任关爷庙村委会主任张建民在审核村民合疗报销工作中不负责任,为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村民出具“无第三方责任证明”,导致该村民违法套取合疗报销资金1.17万元。2022年3月,张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已有0人点赞

900x30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