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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释放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汉中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洋县公用事业局原局长赵侃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宴请、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赵侃在担任洋县公用事业局局长期间,2016年至2022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3万元和价值1.438万元的礼品;2019年至2022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3年至2022年,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购茶费0.7625万元。赵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0月,赵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2.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建华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卢建华在担任佛坪县、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21年至2022年,多次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15年至2022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8.6万元、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以及名贵烟酒、土特产、茶叶等礼品。卢建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9月,卢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3.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黄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黄琨在担任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于201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借传统节日、个人婚礼、父亲大寿之机,违规收受他人礼金3.3万元。黄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黄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