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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擅改房屋结构

转载 0916u.com2020/06/21 15:33:52 发布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维 678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记者张维)6月19日,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全省将通过三年专项行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新印发的《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纳入其中。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体育馆、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租赁住房安全。支持在存量工业、商业办公用地上建设(改建)租赁住房。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燃气设备和管网安全检查,加强应急抢险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整治居民小区、餐饮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以及高层建筑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维护居民权益和公共安全。

       依法依规打击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不按规定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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