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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构建多层次分类救助体系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转载 0916u.com2021/08/19 21:37:27 发布 来源:西部网 作者:刘康 9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刘康)省政府新闻办8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了陕西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干若措施》,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近年来,我省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兜底保障、提标扩围、数字赋能、提质增效的强大合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2.9万人。

今年上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将社会救助划分为低保、特困群体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情形的困难群众三个救助圈,细化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专项救助范围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展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拓展救助制度覆盖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统筹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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